各市应急管理局,各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及《山西省煤矿救护培训管理办法》(晋煤监救援字〔2015〕153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局决定于5月初开始举办2019年全省矿山救护队副中队长以下级指挥员培训班(以下简称矿山救护培训班)和复训班(以下简称矿山救护复训班),各矿山救护队要根据上报的培(复)训计划合理安排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培(复)训名额分配表及时参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山救护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要求,需要参加岗位资格培训的矿山救护队中队副职、小队长、副小队长。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全年共安排2期矿山救护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30天,委托汾西矿业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5月7日-6月5日,5月6日报到; 第二期:6月11日-7月10日,6月10日报到。 (三)培训内容。 1.矿山地质及开采技术概论; 2.矿井通风理论与灾变通风技术; 3.矿山救护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医疗急救基本知识; 5.综合体能训练; 6.军事化队列、风纪、礼节训练; 7.救援技术装备使用及管理; 8.预防性安全检查内容及方法; 9.矿井灾害事故处理技术、方法; 10. 矿山事故救援案例分析(包括瓦斯灾害、火灾、水灾、煤尘爆炸、顶板事故、非煤矿山灾害等); 11.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预防; 12.应急救援心理分析及训练; 13.模拟救灾演习训练; 14.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及拓展训练; 15.矿山事故抢险与救灾技术; 16.矿山事故救援报告编写; 17.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历程及展望; 18.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 19.领导科学与艺术; 20.国内外矿山应急救援发展趋势。 二、矿山救护复训班 (一)复训对象。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要求,需要参加岗位资格复训的矿山救护队中队副职、小队长、副小队长。 (二)复训时间及地点。全年共安排6期矿山救护复训班,每期培训时间14天,分别委托阳泉煤业集团矿山救护大队、霍州煤电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5月8日-5月21日,5月7日报到,霍州承办; 第二期:5月10日-5月23日,5月9日报到,阳煤承办; 第三期:5月22日-6月4日,5月21日报到,霍州承办; 第四期:5月24日-6月6日,5月23日报到,阳煤承办; 第五期:6月12日-6月25日,6月11日报到,霍州承办; 第六期:6月14日-6月27日,6月13日报到,阳煤承办。 (三)复训内容。 1.新修订的矿山救援法律法规解读; 2.矿井通风理论与灾变通风技术; 3.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 4.矿山事故救援案例分析(包括瓦斯灾害、火灾、水灾、煤尘爆炸、顶板事故、非煤矿山灾害等); 5.矿井灾害事故救援决策指挥; 6.模拟救灾演习训练; 7.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及拓展训练; 8.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历程及展望; 9.国内外矿山救援先进技术、装备; 10.国内外矿山应急救援发展趋势。 三、有关要求 (一)在课程中加设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内容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并纳入结业考核试题。 (二)全省指战员的培(复)训及考核内容均参照我省统一编制的新教材《矿山应急救援实用技术》。新教材的购买事宜联系阳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培(复)训计划安排组织人员参训。参训学员须在开班前一天报到,报到时统一着装;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学员须由其工作单位提前向省局说明,否则不得参训。 (四)为更好的进行救护技术交流,各培训单位的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得在本部参训。 (五)培(复)训食宿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学员报到时须携带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证书原件;2017年未按时参加省局复训的指挥员,按照规程要求证书一律作废,如继续从事此项工作需重新培训取证。 (七)培(复)训单位不得擅自接收非计划外学员,未经批准的计划外学员不予接受参训和结业考核,务必做好开班前期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将培(复)训计划安排上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八)培(复)训工作联系人: 老彩民下载: 冯 坤 联系电话:13835103536 汾西矿业矿山救护大队:梁永明 联系电话:13935860687 霍州煤电矿山救护大队:宋大年 联系电话:13934719982 阳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肖义平 联系电话:13133239661 附件: 2019年省局指挥员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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